註冊香港公司常見問題:海外公司如何在香港成立分行經營業務?
答: 海外投資可以根據商業上的考慮在香港成立分行或獨立的附屬有限公司, 有關的決定並無法例監管。
I. 申請簽證:
在申請成立分行前,海外投資者必須透過所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館向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申請入境簽證。如投資者抵港後才提出申請,一般情況下是不被接受的。入境處是酌情處理個別申請的。如屬投資的申請, 考慮的因素為:其投資額,規模,性質,會否為香港創造工作機會及其它社會效益等。
II. 公司註冊:
公司條例規定所有在香港設立營業點的的海外公司必須在開始經營業務一個月內以 「海外公司」 形式註冊。
- 遞交文件:
海外公司必須向公司註冊處遞交以下文件:
a) 海外公司的章程文件的核副本
b) 表格F1 - 有關董事及祕書的細節
- 有關一名或以上居住在香港的人仕的細節,他(們)的工作是替公司處理送達的訴訟文件及遞交公司的周年報告
- 海外公司主要營業地點及其註冊的地方
- 海外公司在註冊的地方所註冊的辦事處
c) 海外公司註冊證書的核實副本
d) 海外公司最近的帳目的核實副本 - 繳付費用:
申請人須在遞交文件的同時繳付有關的費用。(費用與註冊有限公司的相同) - 領取公司登記證明書:
一般情況下公司登記證明書可在14個工作日內發出。
III. 商業登記:
凡在香港經營任何業務的海外公司,儘管在公司註冊處的程序尚未辦妥, 亦可以在其業務開業後一個月內向稅務局的商業登記處申請登記其業務。
1. 遞交文件:
申請人須填妥表格1(b),連同海外公司註冊證書的影印本以郵寄方式或親身到登記處一併遞交。
2. 繳付費用:
申請人須在遞交文件一併繳付商業登記費或徵費。如以郵寄方式申請,申請人必須把支票連同申請表格一併寄回登記處。如親身到登記處辨理手續,則須即時繳費。
一年有效商業登記證
登記費 $73
徵費 $600
總額 $673
商業登記冊內資料的摘錄 $45
商業登記冊內資料的摘錄核證本 $45
商業登記冊核證副本 $45
商業登記冊證複本 $36
3. 領取商業登記証:
如申請人臨登記處申請,新證在收到申請表後的30分鐘內發出。如屬郵遞申請,新證則會在收到申請表後兩個工作日內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