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常见问题: 成立有限公司有什么条件?
答: 公司法规定,一名或一人以上人士都可以设立公司。任何人(个人或法人团体) 可同时兼任股东,董事及秘书3职。如果秘书是个人,他的国籍并无任何限制但他必须在香港居住。
股东及董事的国籍及居住地并无限制。
有限公司的执行机构是董事局或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及执行周年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构,每年必须召开最少一次,两次相隔不超过18个月。秘书则负责公司的行政事务。 有限公司的资本额没有上限。
股东及董事的国籍及居住地并无限制。
有限公司的执行机构是董事局或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及执行周年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构,每年必须召开最少一次,两次相隔不超过18个月。秘书则负责公司的行政事务。 有限公司的资本额没有上限。
以上程序完成后投资者便要前往商业登记处申请该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证,然后才可经营业务。
在香港所有薪俸收入都必须缴纳入息税,税率由2% - 20%。 在香港的租金收入须缴纳16%的物业税及享有20%的免税额用作维修。如果有限公司在缴纳利得税时租金收入己计算在内,则该公司并不须要缴纳物业税。